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减灾委员会。其主要职责是:研究制定全省减灾工作方针、政策和规划,组织开展重大减灾活动,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工作,推进减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。
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:
1.负责委员会会务工作,协助委员会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。
2.协助委员会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公文。
3.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及省委、省政府公文呈(传)阅,提出贯彻意见,报委员会领导决定。
4.督促检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省委、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公文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,并跟踪调研,及时向委员会领导报告。
5.负责与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系,组织各成员单位以及减灾专家组开展减灾活动。
6.根据委员会领导的指示,组织专题减灾调研,及时反映情况,提出减灾对策与建议。
7.负责全省减灾信息管理工作,及时向委员会领导报告重要情况,办好《减灾呈阅件》和《江西减灾简讯》。
8.办理委员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办公地址:省府大院南一路7号
邮编:330046
电话:0791-862544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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